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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五章 皇家海运(第3页)

    是以赵昊到时,马森已经备好了一式三份的文书,和户部尚书的大印,只等他来签约了。

    赵昊又将合约细细过目一遍,确认没再有任何修改后,便欣然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这份对江南集团意义非凡的合约规定:

    一、未来的海运公司,将由官督商办。既由户部派专员监督指导,由江南集团集资组建,具体负责漕粮海运事宜,盈亏自负。

    二、自即日起,江南漕粮改由太仓刘家港发运,由海运公司运至天津大沽口交割。其海船不得入大沽河。

    三、发运时除正粮外,江南官府要给付漕粮总数的四成,作为运费加耗羡。其中一半作为支付给海运公司的费用;一半作为自天津至北京等地的漕运运费,由海运公司代收。

    四、任何漂没损耗,都由海运公司承担,与朝廷无关。为此,海运公司应于首次发运前,向户部预缴白银一百万两作为保证金。如果海运公司不能按时足额交割漕粮,户部可以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在海运公司未补足保证金前,户部有权叫停漕粮海运。

    五、授予海运公司海上贸易之权,准其贩运南北货物,以弥补海运中可能产生的亏损。

    六、在漕运受阻期间,海运公司必须承担一年不低于两百万石的漕粮海运任务。待到漕运恢复,可以按照朝廷的要求逐步降低运量,但不能低于一年十万石。

    费这些鸟劲,其实赵昊要的就是第五条。

    这一条的细则他是一个字一个字的抠出来的。软磨硬泡、手段用尽,就差管马森叫爸爸了,才让他同意,在细则中规定,江南航运除了可将货物贩至沿海各省,还有权与大明的藩国贸易。

    虽然没有明确条款禁止对日贸易,但朝廷的禁令对这份条约依然有约束作用。

    不过这也比福建那边得到的条款好多了。福建只能开月港一处,江南航运却可以停泊在任何港口。月港贩运东西两洋的船数有严格限制,江南航运则没有任何限制。

    虽然朝廷对月港的限制也是形容虚设,但终究不如江南航运来的名正言顺,规模也自然不可同日而语了。

    待马森用印之后,条约便正式生效。赵昊接过属于自己那一份时,激动的双手都有些发抖了。

    真是太不容易了!

    从筹划到今天大功告成,整整用了一年时间!

    从他到昆山那一刻起,就已经在谋划着此事了。期间拜会了多少人,恳谈了多少次多少次笑脸对人,受了多少憋屈。经过了多少妥协和退让又遇到了多少困难和阻碍甚至还付出了鲜血和生命……

    一切的一切,终于在这一刻有了价值。这艰难蹒跚的一小步,是决定赵昊和江南集团高度的一大步,更是推动大明进入大航海时代的关键一步!

    从户部衙门出来,赵昊一颗心都要飞到海上去了。不过他还是按捺住激动的心情,把该办的事情按部就班的办完。

    他抬脚就进了斜对门的兵部,拜见兵部尚书霍冀。

    霍冀也早就准备好了,授予海运公司不设期限的通关勘合符,凭此符可通行南北海域,大明沿海卫所不得阻拦。

    通关勘合符无限期,只有在海运公司失去漕粮海运权利之后才会失效。

    当然了,船队每次登陆时,除了携带货物要向官府缴税外,还要向当地的卫所缴纳水饷钱,作为大明军队保护船队的酬劳。

    不过呢,鉴于沿海卫所‘作战任务繁重’、无法提供护航,所以兵部特许沿海卫所拨给海运公司一定数量的鸟铳火炮火药以自卫。但所有武器必须登记造册,严格管理,不得遗失,更不得携带下船,只能用于自卫,且到港前必须封存。

    别说沿海卫所那些劣质的火器了,就是兵部军器局打造的枪炮,赵公子也根本就看不上。他缴纳这笔保护费换得特许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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