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文工团11(第1页)
刘宇宁和宋家远房侄女宋春花的婚事,背后真相除了始作俑者清楚之外,没有别人知道。就连刘宇洲,也只是怀疑,根本无从寻找证据。而现在,清楚真相的人,多了一个孟真。当年,正逢春节。刚好是挨家挨户走亲戚的时候。宋春花从东临乡下带着土特产,来首都探望姑姑宋静芝。宋家祖宅在东临某个偏远小镇的乡下。宋春花也在那里长大。因为土质肥沃,各类蔬果作物丰富,常年给东临市区宋家那支送菜送粮。两房关系便一直维持,时常往来。宋春花第一次来首都走亲戚,自然要留在刘家小住几天。军区大院,门口守卫森严,站岗士兵军装笔挺,身后还垮着长枪。时不时能见到军用吉普或者黑色的红旗小汽车驶进驶出。林荫步道宽阔平坦,两旁的银杏树枝叶繁茂。再往里延伸,便可见一栋栋二、三层的小楼相邻而立。家家户户门口都有小院子。有的种菜种花,有的当储物空间用,好几辆自行车就随便停在院里。格局规划颇有后世商品小区的样子。宋春华在乡下见惯了土坯房和泥瓦平房,走出门不是田间就是地里,哪里见过这种规规整整的住宅。进了姑姑家后,更是眼睛都错不开。沙发、电视、冰箱……她听过没见过的家具家电,全都置备齐全。甚至还有一个座机电话。在她们乡下,也只有村支部才会配电话,每次用还得花钱。而收音机这种东西,在宋家只配随意放在摆柜上当装饰品,上面薄薄一层灰,一看就是长期闲置不用的。提前被打了招呼的保姆迎上来,端茶倒水,热情无比。在家里习惯被使唤的宋春花简直受宠若惊。心中不免生出一丝向往。如果能长期住在这里该多好,哪怕在姑姑家当保姆也行。有了这个想法后,她在刘家不自觉就开始表现起来。做饭、洗衣服、打扫卫生。勤快得让干了多年的保姆张妈都生出一丝危机感。这丫头是来跟她抢饭碗的吧直到,春节那天,宋春花见到了刘宇宁。刘宇宁从首都大学毕业后,便留校任教,平日都是住在家里。他和弟弟都继承了母亲叶佩兰的美貌基因。两人五官立体,线条英挺,但气质截然不同。刘宇洲偏冷厉,不笑的时候眉目如剑,不太好接触。而他温润如玉,像从诗词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宋春花常年在乡下,见过最多的就是村里皮肤黝黑,五大三粗的庄稼汉。当然也有文质彬彬的男知青,可大多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白斩鸡。直到见到刘宇宁,才知道男人还有另一种类型,高大俊挺又风度翩翩。说话的时候温和有礼,不说话的时候安静沉稳。喜欢看书也会跑步锻炼身体。最关键的是,家世优越却没有纨绔子弟目中无人的坏毛病,待人彬彬有礼。几乎是第一面,宋春花就对刘宇宁一见钟情。当然,她也就放下了要在刘家当保姆的执念。进而转变为,如果能嫁给刘宇宁,当刘家的大儿媳妇该多好。只是随即想到什么,又生生压下了这样的想法。她这次来首都,其实是背着家里偷跑来的。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更可怕的是,她压根不确定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一个月前,她和自己的好姐妹一起去山上摘蘑菇。采完蘑菇走到半山腰,正好碰上同队的几个知青围着火堆在烤抓到的野麻雀。旁边还摆着几瓶烧酒,是知青们平时酿的,今天不上工便约着一起来山上打牙祭。都是年轻人,又认识,宋春华和姐妹便加入了他们。她没喝过酒,第一次贪嘴就多喝了点,没想到醒来后自己已经躺在自己的闺房。就是浑身黏腻腻,身子有点不舒服。尤其是下身。当时没多想,以为是自己喝醉过去,被同伴送回家。直到第二个月,发现月事没来。她月事一向规律,这才觉得有点蹊跷。趁着去镇上的功夫,去卫生所检查了一下。果然是怀孕了。宋春花慌得一批。这个时候怀孕,卫生所压根没有堕胎的条件,需要去市里的人民医院。去医院这一遭,既得花钱还得想办法找个理由离家几天。关键家里的农活儿每天都有她的份,压根逃不掉。可如果不流掉孩子,以后她还怎么嫁人等肚子打起来,村里的风言风语只怕会把家里搅个天翻地覆。纠结之下,她还是把这事儿告诉了老娘周红芳。周红芳向来是个主意大的,立刻就想到了东临宋家那房。平日瓜果蔬菜的,没少给他们送去。现在有事了,自然得求上门去。没想到宋静芝那边,正好缺个值得信赖的人。她结婚后生了一对龙凤胎,现在正是青春期,格外需要人照料。张妈是刘家的老人,从小刘宇洲和刘宇宁都是她带大的。张妈在刘家多年,跟周围邻居处得不错。宋静芝莫名就不喜欢她,一直想把她打发走。奈何继子刘宇宁明明学校分配了房子,却一直住在家里,还对张妈颇为照顾,她便迟迟不好下手。也越发看这个继子不顺眼。而且每次看到这个继子,总让她想起原配叶佩兰。越想越觉得心里膈应。最好是把这个继子也打发走才好。这样自己和一双儿女便可独享丈夫恩宠。就是在这个时候,宋静芝知道了宋春花的事。她脑海中瞬间就浮起一个绝佳的计划。让宋春花嫁给刘宇宁,然后再借她怀孕的由头,把张妈喊去照料。把这三个人彻底绑在一起。她就不信,都结婚了,刘宇宁还会继续赖在家里。而且,天之骄子娶了一个又丑又没文化还被人糟蹋过的村妇,想想都很刺激。叶佩兰怕是在地下知道了,都会气得吐血吧!吐血也没用,拿她宋静芝一点办法都没有。打定主意,宋静芝便邀请宋春花来首都散散心,顺便还会帮忙安排人流手术。宋春花也没多想,当即就动身去了首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