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闪婚军官后炮灰在七零开挂逆袭苏茉陆长征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4章 去陆家(第2页)

家里可说了,她起码得在乡下待个两三年,才好把她弄回去。如果大队长一直针对她的话,那她日子可就难过了。

不管是原主,还是她,对这个大队都没多少了解,所以苏茉也不好说什么。

“那你去了县城,记得帮我买鸡蛋糕啊。我真是馋坏了,好像每天都吃不饱一样。搪瓷盆拿得动就买,拿不动就算了。有糖,也帮我买一斤。”

虽然她不怎么爱吃糖,但队里那个叫林霞的老知青,时常偷偷吃糖,被她撞见过几次,把她也给整馋了。她也得买一斤放着,想吃的时候吃。

早知道当初就不该贪轻便,从家里多带些东西下来的,搞得现在日子过得惨兮兮。

“行了,你快去吧,悄摸的,别被人发现。记住,先买吃的,搪瓷盆我到时候再买也行。”马小娟不放心的交代。

苏茉被马小娟这馋样给整笑了,也轻声道:“行,一定记得先给你买吃的。”

苏茉离开后不久,陆清安也到了大队部。

陆保国看见陆清安,笑道:“支书,家里这是准备办喜事了?”

陆清安心里嘀咕,陆保国这老货消息还真是灵通,他们家这亲还没提,也都还没开始往外说呢,就都知道了。

嘴上倒是不显,“这得看长征的意思,我们做爹娘的,配合就是。”

陆保国心中暗笑,这老狐狸,还搁这儿跟他装呢,这准儿媳都准备进城办嫁妆了。

不过口中却还道:“是是是,现在国家提倡恋爱自由,婚姻自主,我们做长辈的,听年轻人的就是。”

******

苏茉回到知青点后,从空间把原主带来的票,全国通用的都点出来,钱也数了二百出来,一起放到原主带来斜挎包里。

原主这个挎包是米色的,有点像后世的复古款,在到处都是“为人民服务”绿挎包的年代,原主这个挎包还真是挺特别的。

苏茉回忆原主一家的穿着,都挺精致的,确实与这个年代艰苦朴素的作风有些不一致。

虽然他们都是花的自家清清白白的钱,但别人都苦哈哈,就你衣着考究,别人能不嫉妒?而且在某些有心人眼中,苏家这个红色资本家可是个大肥肉,一旦有机会,还不死命搞你。

一家子,输就输在过于高调,错估了人心。

苏茉也没等多久,陆长征就到了,听到他在门外叫她,便赶紧拴好门出去了。

陆长征见到苏茉,神情郑重的敬了个礼,“苏同志,我有一个请求,希望你能批准。”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苏茉被陆长征严肃的表情唬了一跳,道:“是出什么事了吗?”

“我爷听说我处了对象,想见你一面,不知道你是否同意。”

苏茉一直有个直觉,陆长征不会那么轻易放弃和她尽快结婚的打算,正好她也想明白了,正等着他出招呢。

见他这么说,便点头同意了。

陆长征又郑重的对苏茉敬了个礼,然后踩自行车带着苏茉往家去。

知青点离陆家还是有点距离的,知青点在村头,陆家在村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