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南洋巡回法院,普法(第4页)
但是在范建的严厉执法下,南洋的治安也大大好转。
尤其是南洋曾经猖獗的海盗,几乎全被剿灭。
这一切都与巡回法院制度有关。
这个巡回法院,可不是两三个法官。
而是七八个法官,十几个记录员,与上百名士兵组成的机构。
法家弟子担任记录员和法官,一边在各处执法,一边宣传大周律。
这个机构就是集合了司法执法为一体。
这时候南洋还没有治安官之类的。
巡回法院的士兵,除了用来保护法官。
也是法院的警察,同时还是执行审判的警官。
这个巡回法院去到一个地方,就会接受诉讼。
一开始土人都觉得这是摆设,但是他们很快意识到,那巡回法院可并非什么摆设。
法庭的效率更是非常的高!
接受诉讼、盘查、审判,行云流水!
那些违反大周律的行为,全都会被定罪。
不管是大周人还是土人,但凡犯罪了被揭开,就要迎接法院的审判!
手上有人命官司的罪犯被抓起来枭首。
做过海盗的土人则被吊死。
残杀过商业竞争者的大周商人被砍头。
失手犯罪的大周人被流放。
法院在南洋各国快速进行了一圈普法教育。
就连很原始的土人,也意识到一件事。
那就是不能随便杀大周人,不然会被法院绞死。